1. 协议中使用的术语与定义
本协议文本中无明确规定时,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网站:互联网上通过计算机间一定技术手段用于发布展示特定相关内容的计算机软硬件集合。本网站在互联网上的网址为: www.brics-media.com。
1.2. 网站管理员/所有者: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企业国家登记码1177746976142,纳税识别号7727329908),地址: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克尔日扎诺夫斯基路29号1栋顶层2号1室26号。
1.3. 网站内容:本网站所发布的所有对象,包括设计元素、文本、图形、插图、视频、脚本、程序、配乐、音频和其他对象及其集合。网站所有者是本网站专有权利所有者,包括本网站所有内容。
1.4. 用户:互联网用户、本网站用户。
2. 总则
本协议规定用户使用brics-media.com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条件,该网站是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源。
本协议由网站所有者与接受本协议条款后成为网站用户的任意方订立。
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35条,本用户协议视为要约。
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38条,用户开始使用网站管理员提供网站服务这一事实,视为无条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接受要约即视为签署本协议,无需双边签署,电子形式有效。
访问本网站即视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网站所有者保留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更改本协议条款及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权利,并保留在网站上发布新版协议或其任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权利。由于群发邮件或被识别为垃圾邮件,用户承诺至少每月阅读一次网站上发布的协议内容,以及时了解变化。在网站所有者发布变更而未指出生效日期时,协议的新版本和/或其任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网站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当前版本及其所有附件,公众可在网站上实时查询,网址为:www.brics-media.com/cn/terms。
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可在用户未知情的情况下有权随时自行决定终止或更改向用户提供(永久或临时)服务的规则。用户有权在不通知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的情况下随时停止使用服务。
3. 网站使用规则
用户对其在网站上发布、传播给其他用户的任何信息以及与其他用户的任何互动承担责任。
网站包含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文本、照片、视频、图片、音乐和声音作品。
同时,根据俄罗斯联邦关于版权和相关权的立法,本网站的所有内容作为集体创作作品,均受版权保护。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拥有对本网站所含数据的选择、整理、系统化和转换以及源数据本身的版权,但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或网站上所发布材料内容中单独注明的情况除外。本网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用户无权进行修改、发布、分发给第三方、参与销售或转让、创作衍生作品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信息作为公共信息提供(材料中另有说明的情形除外),在仅用于信息、科学、教育或文化目的的非商业用途的情形下可免费扩散或复制。使用本网站上发布的任何材料,应指明其来源并附上所使用材料的网页链接。
未经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或版权所有者书面许可,本网站的材料,不得出于商业目的进行复制、分发、转让给第三方、出版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版权及相关权立法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用户承诺,在未经版权所有者同意许可或无其他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不在本网站上传、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任何受第三方版权或其他权利(包括隐私权或公民形象权)保护的材料。用户对因侵犯受保护材料版权或其他权利而造成的任何损害以及因将此类材料上传到本网站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全部责任。在将任何材料上传到网站任何部分供公众使用时,用户自动授权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或确认材料版权所有者授权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永久、免费、非专有使用,不可撤销,可复制、修改、编辑、出版、翻译、向公众提供和在世界所有国家分发此类材料(部分或全部)和/或通过使用任何媒体或技术以任何形式将此类材料用于目前已有的或将来可能存在的其他作品,且期限为该材料版权最长法定期限。用户同时授权其他用户访问、查看、存储或复制此类材料以供其个人使用。
网站所有者有权:
- 处理与网站运行相关的统计信息以及用户信息,以确保有针对性地向网站用户不同受众展示定向广告信息。
- 向用户发送有关网站开发及其服务的信息;短信发送激活码、网站质量调查、提供请求其他信息以及宣传自己的活动和服务。
4. 免责声明
用户承担使用本网站的全部风险。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及其员工、代理、供应商和内容制作者、授权方均不保证网站无故障运转,不对使用本网站的可能影响或通过本网站出售的任何信息、服务、产品和服务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内容作出任何保证。
本网站服务“公开透明”,不作任何直接或间接保证,包括适用于任何特定目的的保证。都但不排除适用于本协议的法律规定或根据法律不可排除、限制或变更的保证。
在任何情况下,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及其参与本网站内容或软件的创作、生产或分销的人员,均不对任何损失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或因使用本网站造成的损失以及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而产生的罚款。用户承认,本条款之规定适用于网站上的所有内容。
用户承诺:
- 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 通过本网站所获其他用户信息不泄露给第三方。
- 不在网站上发布他人个人信息,不以任何违反或违犯俄罗斯联邦法律的方式将其他用户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目的以获取利益。非法获利有悖网站创建初衷。
- 不使用软件破坏本网站及其服务正常运作;未经网站所有者专许,不使用自动化脚本程序收集网站信息和(或)与网站及其服务进行交互性活动。
5. 隐私及个人信息保护
本协议框架内的“用户个人信息”指:
- 用户在注册(创建帐户)或在使用本网站时自行提供的个人信息与其他信息;
- 用户使用设备上安装的软件时自动传输的数据,包括IP地址、cookie、浏览器(或访问本网站的其他程序)信息、访问时间、所请求页面的地址;
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有权通过网站收集用户个人数据,用户有权提供此类数据。
用户为参与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项目、获得网站服务而自愿在网站上注册,意味着完全同意依据2006年7月27日第152号联邦法律《个人信息法》第9条对向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提供的个人数据进行自动化或非自动化处理,同时保证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用户个人数据的处理与存储根据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进行。
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仅收集存储提供服务所需且可用于以下目的的个人数据:
- 识别网站用户并提供网站个性化服务;
- 与用户沟通,包括发送通知、请求和有关使用信息产品信息材料和/或网站数据的信息、提供服务以及处理用户请求与申请;
- 定向广告材料;
- 用于统计与其他研究;
- 用于网站内容优化的一般路径信息。
- 用于网站内容优化的一般路径信息。
网站所有者可以对用户的个人数据执行以下操作:收集、记录、提取、系统化、积累、存储、使用、传输(分发、提供、访问),可利用互联网和跨境传输混合使用个人数据。
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维护用户个人信息的机密性;但在使用某些服务(包括第三方服务,例如Twitter、Vkontakte等),用户同意将其个人信息进行部分公开。
用户知悉,通过社交网络帐户授权登录网站时,相关社交网络的规则与条件同样适用于本网站,包括处理和使用个人数据以及确保其机密性条款。
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有权在以下情况下将用户个人信息传输给第三方:
- 用户同意此类行为时;
- 用户使用特定服务或向用户提供服务所必需时;
- 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因保护自身权利和合法利益、保护网站用户安全而依法或执行法院判决时。
个人信息用户可随时更改或在特定帐户中删除。
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采取必要组织技术措施来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免遭非法访问、破坏、修改、封锁、复制、分发。
第4条之条款仅适用于brics-media.com。金砖国家电视/TV BRICS股份公司不为用户可通过网站链接访问的第三方网站进行控制或承担责任。用户须自行了解第三方网站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6. 协议同意条款
本协议在登入本网站时生效。若不完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请立即终止使用本网站。